项目申报丨2022年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扶持资金项目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府〔2021〕12号)(下称“《若干措施》”),加快我市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我局组织开展2022年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专题一: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
一、申报时间:2022年3月1日 至 2022年6月30日。
二、扶持方式:
支持制造业企业开展内外部全业务流程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实现资源共享和工作高度协同、业务流程一体化运作。
每年认定不多于30家佛山市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其中,一级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不多于10家,最高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二级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不多于10家,最高一次性奖励1500万元;三级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不多于10家,最高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已获得二级、三级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奖励的企业,入选一级、二级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按差额进行奖励。
专题二: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
一、申报时间:2022年3月1日 至 2022年6月30日。
二、扶持方式:
重点涵盖生产制造过程,包括基础层的数据化(包括生产设备的信息采集和命令执行以及生产资料的数字化标识)和执行层的数字化(指车间计划与调度、工艺执行与管理、生产物流管理、生产过程质量管理、车间设备管理等一系列功能单元的数字化),车间通过数字化赋能,具有解决企业生产车间的核心环节问题,具有可参观、可推广、可复制示范指导作用。
专题三: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
一、申报时间:2022年1月1日 至 2022年4月30日。
二、扶持方式:
1.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采用竞争性分配方式进行奖补,扶持内容不含技术改造。
2.同一单位同个方向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3.申报单位自觉接受市区工信部门的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每个季度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项目资金分两次拨付,第一次拨付扶持资金的30%,对未通过进度检查的项目,全额追回第一次拨付的扶持资金;项目通过整体验收后再拨付剩余70%,未通过验收的项目不予拨付余下扶持资金。
4.项目投入内容包括项目建设时间内产生的信息系统费用、信息安全系统及设备费用、网络设备费用等实际支付的费用,项目投入金额以项目建设时间内的项目合同、发票及支付凭证为准。
专题四: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标杆示范项目
一、申报时间: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扶持方式:
1.竞争性分配原则。按照项目设备投入总额在100万元(含)至300万元(不含)、30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不含)、3000万元(含)以上进行分档。每个档次内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择优扶持3—7个,扶持项目总数不超过30个。
2.直接补贴方式。对经评选出来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标杆 示范项目,每个按照项目计划设备投入总额的20%,给予最高800万元的扶持。扶持资金分两次拨付,项目计划下达后拨付30% ,项目通过整体验收后拨付剩余的70%。
专题五:中小企业“上云用云”
一、申报时间:每年3月1日 至 5月30日。
二、扶持方式:
支持佛山市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提供高质量、低成本、快部署、易运维的云端数字化应用解决方案。推动制造业中小企业使用数字化应用解决方案,采用云化核心业务系统,实现生产经营在线协同。
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优秀项目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按其投入金额的 50%进行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金额最高 50 万元。多个企业购买使用同一个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应用产品合计所能获得的奖励金额每年最高 500 万元。
专题六: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
一、申报时间:2022年1月1日 至 2022年3月1日。
二、扶持方式:
继续实施我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扶持政策,对属于数字化设备及其配套装置、数字化系统、工控软件等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的固定资产投资,按投资金额的10%予以扶持,其他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按原比例扶持。
对在库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单个企业每年获得技改固投扶持资金总额最高1亿元;对其他制造业企业,单个企业每年获得技改固投扶持资金总额最高6000万元。
专题七: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银行贷款贴息
一、申报时间:每月10日至15日。
二、扶持方式:
本实施细则有效期内,对佛山市制造业企业使用金融机构“数字贷”或其他金融产品进行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给予全额贴息,单个企业每年获得贴息金额最高3000万元,贴息期限最高3年。不在本实施细则有效期内发生的贷款利息不属于贴息政策奖补范围。
纳入贴息范围的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0个基点,贷款合同签订日期须在本实施细则有效期内。
专题八:产业链协同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
一、申报时间:2022年9月1日 至 2022年9月30日。
二、扶持方式:
鼓励产业集群中小企业抱团发展,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商牵头组建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联合体,每年给予集群试点牵头单位1000万元服务额度,每年对该集群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按项目已投入金额的50%进行奖励,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为300万元。
每年入库集群试点不多于10个,通过每年复检的集群试点,可继续获得下一年度的奖补,政策有效期内单个集群试点奖补年限累计最高3年。
专题九:中小企业抱团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
一、申报时间:2022年9月1日 至 2022年9月30日。
二、扶持方式:
鼓励产业集群中小企业抱团发展,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商牵头组建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联合体,每年给予集群试点牵头单位1000万元服务额度,每年对该集群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按项目已投入金额的50%进行奖励,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为300万元。
每年入库集群试点不多于10个,通过每年复检的集群试点,可继续获得下一年度的奖补,政策有效期内单个集群试点奖补年限累计最高3年。
专题十:佛山市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
一、申报时间:2022年7月1日 至 2022年8月30日。
二、扶持方式:
1.佛山市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以符合性分配原则进行奖励,对符合要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的事后奖励。此外,在政策有效期内,在池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的,可在下一年度申请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2.单个服务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最多 5 个。
专题十一:佛山市数字化智能制造装备及机器人产业生态供给资源
一、申报时间: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扶持方式:
1.分类竞争性评选与符合性分配相结合。将产业内重点企业按机器人关键零部件生产、工业机器人整机制造、其他机器人(特种机器人、服务机器人、无人机/船等)生产、其他智能制造装备生产、机器人系统集成、智能制造系统集成等方向分类竞争性评选入池,每年入池企业总数不超过35家(含)。对在市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标杆示范项目中提供服务的资源池企业,以符合性分配原则进行扶持。
2.对符合要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事后奖励。
3.对首次入选资源池的企业奖励20万元(包括直接纳入资源池的“市机器人本体制造和系统集成骨干企业”)。对在市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标杆示范项目中提供服务的资源池企业,按照服务合同金额的5%给予扶持,扶持金额最高200万元。
专题十二:佛山市机器人制造和系统集成骨干企业
一、申报时间: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扶持方式:
1.对经认定为佛山市机器人制造和系统集成骨干企业的进行扶持。
2.对符合要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事后奖励。
3.根据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情况进行补助:
机器人制造和系统集成企业在政策有效期内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 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被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为“广东省机器人骨干企业”、“广东省机器人培育企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已获得“广东省机器人培育企业”上述奖励的企业,升级为“广东省机器人骨干企业”,按差额进行奖励。
同一家企业可同时获得以上两种奖励。
专题十三: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建设及应用
一、申报时间:2022年3月1日 至 2022年5月30日。
二、扶持方式:
支持开展关键产品追溯、供应链管理、企业生产系统间精准对接、跨行业、跨地区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应用。
对国家或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有关管理部门认定为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的佛山市项目,单个项目最高按项目建设金额的30%给予项目牵头单位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最高200万元。若项目已获得省级及省级以上财政补助,则单个项目各级扶持资金总额最高为项目建设金额的50%。
专题十四: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
一、申报时间:2022年3月1日 至 2022年5月30日。
二、扶持方式:
推进工业互联网软件和工业APP的开发,培育一批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场景的工业APP,满足研发生产、运营管理等工业应用场景的需求,推动工业APP向平台汇聚。
对获评国家级、省级工业APP优秀解决方案的佛山市项目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同一年度单个企业获得奖励金额最高为200万元。
专题十五: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
一、申报时间:2022年3月1日 至 2022年5月30日。
二、扶持方式:
1.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采用事后奖补方式进行奖补。
2.获得奖励的企业自财政扶持资金到位后5年内不得迁出佛山市;自觉接受监督,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开展信息安全、软件统计等工作。
3.对于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在佛山设立的控股子公司,获得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后,满足累积服务佛山本地企业达到200家且服务本地企业累计营收达5000万元,可再申请一次性奖励600万元。
专题十六:特定行业、特定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
一、申报时间:2022年3月1日 至 2022年5月30日。
二、扶持方式:
1.特定行业、特定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采用事后奖补方式进行奖补。
2.鼓励通过验收的产业集群试点牵头单位、产业链龙头企业或平台商申报特定行业、特定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
3.政策有效期内入选国家级或省级特定行业、特定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可申请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4.获得奖励的企业自觉接受监督,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开展信息安全、软件统计等工作。
专题十七: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公共服务
一、申报时间:2022年7月1日 至 2022年7月30日。
二、扶持方式:
支持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服务商、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涉企行业协会等机构针对我市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供规划咨询、技术指导、专业培训、应用推广、政策宣讲、金融对接等公共服务(不包括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机构进行事后奖励,单个机构最高按服务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50%进行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为100万元。
专题十八: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
一、申报时间:2022年3月1日 至 2022年5月30日。
二、扶持方式:
推动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工业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安全产品研发和应用,引进和培育工业互联网专业安全第三方服务机构,指导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建设。
对服务10家以上本地企业、经营情况符合一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佛山市本地安全服务机构,最高按服务合同总额的50%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100万元。
专题十九: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
一、申报时间:2022年3月1日 至 2022年5月30日。
二、扶持方式:
鼓励发展商等机构加快大型厂区、制造业集聚产业园区、产业特色明显的工业园区特别是村级工业园改造园区的5G专网、千兆光网、数据中心等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对园区面积不少于100亩,且实现5G专网、全光接入网、数据中心等运营与应用能力的工业园区,按该园区本地建设方在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已投入金额的20%予以扶持,单个园区扶持金额最高1000万元。若该项目已获得省级及省级以上扶持的,各级扶持资金的总额不超过项目已投入金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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